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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围棋竞赛规程

2018-01-19 02:57:00 | Admin

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围棋竞赛规程
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
2018年2月22日—25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举行

二、竞赛项目

比赛设U9、U12、U15、U18和U22年龄组,每个年龄组按照4个界别分别比赛。

三、参加单位

按照4个界别报名参赛:

1、省市代表队(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)

2、机构代表队

3、特色学校代表队

4、个人参赛

四、参赛资格

(一)按照《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》规定的条款执行。

(二)省市代表队的参赛棋手以户籍为代表资格。

(三)机构代表队须提供当地工商局或民政局注册的资质方可参赛,每个省级单位最多可报3个机构参赛。

(四)特色学校代表队须经各省级单位审核,开设围棋校本课的全日制中小学或组建了围棋社团的高校,每个省级单位最多可报3个围棋特色学校代表队参赛。

(五)职业棋手不得报名参赛。

五、参加办法

(一) 省市代表队每个组别可报3名棋手参赛。

(二)机构代表队和特色学校代表队每个组别可报1名棋手参赛。

(三)个人参赛每个组别最多报40人,报满为止。

(四)每个参赛单位可报编内教练1人;报满同一界别5个组的单位可另报编内领队1人;个人参赛可报编内教练1人。

六、竞赛办法

1、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版围棋竞赛规则。

2、各组均采用积分编排制,根据报名人数赛7-11轮。用时方式均为每方20分钟,3次30秒读秒。

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1、按照《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》规定的条款执行。

2、奖励段位证书

(1)U22组:每个界别若5段参赛人数达到30人,冠军可授予业余6段(顺延到前3);每个界别若4段以上参赛人数达到40人,前2名可授予业余5段(不顺延);每个界别若4段以上参赛人数达到20人,冠军可授予业余5段(不顺延)。

(2)U18组、U15组:每个界别若4段以上参赛人数达到40人,前2名可授予业余5段(不顺延);每个界别若4段以上参赛人数达到20人,冠军可授予业余5段(不顺延)。

(3)U12组、U9组:每个界别若4段以上参赛人数达到20人,冠军可授予业余5段(不顺延)。

八、裁判员和仲裁

国家体育总局棋牌中心选派裁判长、副裁判长、主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,承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。

九、报名和报到

按照《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》规定的条款执行。

十、其

1、参照《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》规定的条款执行。

2、未尽事宜另行公布。 

十一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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